学生处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学生管理人员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进修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阅读次数:346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心理工作者心理育人能力,提升我校心理工作质量,深化医校合作,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现遴选学学生管理人员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进修学习,具体如下:

一、医院简介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心理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316号,占地面积近8万平方米,建院于1953年,前身为安徽省精神病院,承担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司法鉴定等工作,担负指导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任。

医院编制床位1280张,年门诊量逾50万人次。医院开设22个临床病区,成功打造了省-市-院三级学科体系和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特色亚专科。医院设有睡眠障碍科亚专科、记忆门诊、戒烟科室、焦虑抑郁科亚专科、情感障碍科亚专科、急性心理失调门诊、中医门诊、普通精神科、药师门诊、老年心理科、成瘾与情绪科、儿童青少年亚专科、早期干预科亚专科、心理咨询科、康复心理门诊、营养门诊、青少年网络成瘾等科室。其中,精神科、临床心理科、精神康复科是省级重点学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睡眠障碍科、焦虑抑郁科、老年心理科、情感障碍科、临床药学、物质依赖科是合肥市第五、第六、第七周期重点专科。

二、进修人员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

我校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经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9日。

三、进修时间

进修时间7月1日开始,以周为单位,单次进修时间不少于2周(单个科室进修时间不少于2周)。

四、跟岗学习费用

跟岗学习费用按照每人每周120元标准收取(可报销),食宿自理,凭进修停车证明可在进修期间享受进修教师本人登记车辆院内免费停车。

五、进修学习注意事项

1.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医院报到,领取工作牌和停车证明,工作人员将会送岗至安排的科室。如有多个科室轮转,只送岗第一个科室,后续科室请自行前往报到。

2.进修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学校发函至医院,医院据实酌情批假,进修期限不顺延。

3.进修期间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请勿拍摄患者肖像或病历内容并上传至网络,请勿在院外及社交平台讨论患者病情细节。

4.进修教师注意人身安全,不得单独与患者共处一室。如有特殊突发情况,请随时联系医院保卫(0551-63616013)。

5.进修期间不提供食宿,中午就餐可前往对外食堂(后勤楼一层)或自行解决。

6.进修结束后请完成一份学习小结,字数不限,主要内容为本次进修学习的感悟以及今后开展校医共建教师进修工作的有关建议。个人小结请于离院前发送至易倩文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方式:18895307806,微信同号)。

附件一: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docx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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