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通知】关于做好2016上半年团组织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阅读次数:

总支、各团支部

为了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学院党委决定于4月至5月组织开展2016上半年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根据院党字〔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党员发展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为本次培训班的顺利组织做好服务工作,现将2016上半年的团组织推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6317日至323

二、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3月17日至3月21日为团支部推优和团总支汇总上报阶段,3月22日至3月23日为团委审核批准阶段。

2、各团支部在进行推荐前,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认真研究推优文件精神,严把推优关

3、各团支部确定推优对象,组织被推荐人填写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将推优表汇总后报送系团总支。系团总支汇总全系推荐汇总表,认真审核后签署系团总支推荐意见,并填写团组织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最后由团总支将全系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团组织推优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系部团总支公章)及附件3的电子档,报送院团委审核。团委审核通过后返还通过审核的推优材料到系团总支,并由系团总支将此次推优名单和材料递交系党组织。

推优要求

1.认真把关。总支、各团支部推优时,既要看重学生工作、学习情况,更要重其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杜绝靠人情关系等不正常途径推优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必须切实把好推优关,确保推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2.严格要求。总支、各团支部在推优工作开展前要集中讨论,明确推优纪律,严格推优程序,增强被提名和被推荐学生的荣誉感明确团组织推优工作在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于不符合推优标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推荐,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追究推荐人相关责任。

3.统筹安排。系部团组织之间由院团委结合今年上半年各校区培训班名额,确定各系团总支推优名额,统筹安排此次团组织推优工作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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